学校占地面积105.8亩,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小学部现有102个教学班,初中部现有32个教学班,学校共有学生6000余人,教职员工380余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有关精神,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组织2024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滨江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执行编外合同制教师相关待遇,签订劳动合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报名(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4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4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预计招聘16人,实际聘用人数以学校最终公示为准。
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35岁及以下,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2.学历水平: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应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含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备案—签订劳动合同。
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本简章为准。招聘环节所涉及排名均在报考岗位内单独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完整、真实、准确。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于7月22日通过学校公众号(湖南师大附属滨江学校)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30日17:00。
报名方式:请如实将《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滨江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2024)》填写完整,填写完成后即完成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表)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将通过短信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
3.报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每项岗位条件要求,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填写的所有信息负责。
(三)笔试和资格复审
1.有效报名人员即为进入笔试人员。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还需要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2)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证。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四)考核
1.进入考核的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3.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日,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地点:学校有志楼一楼各班教室。
4.考核方式为试教(体育教师岗位考生除试教外,还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占考核成绩10%),考核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五)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考核成绩×60%(其中体育考生的专业技能展示占考核成绩的1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将通过短信通知。
2.体检对象以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含递补阶段)。
3.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在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资格条件验证(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等级等)、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九)备案
学校将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的资格条件证书、成绩、名次和考察结果汇总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十)签订劳动合同
所有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本简章由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滨江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517491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