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鞍山数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面向央企、市属国企及高新区全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有2名应聘者符合聘用条件,予以聘用(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聘用人员须知
请上述人员于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到鞍山数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报到。
岗位1:人资绩效管理
岗位2:项目经理
报到地点:辽宁激光产业园越岭路266号LED工业园综合办公楼2楼
考生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要主动与报到单位联系,按实际报到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时间。聘用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公开选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自聘用之日起计算。
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鞍山数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鞍山数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面向央企、市属国有企业及高新区全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名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