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档案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同意,资溪县档案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时聘用人员8名,统筹在档案馆安排工作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三)学历:大专以上或中专学历取得初级技术职称,档案学、计算机、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四)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基础,熟悉公文写作、办公软件操作等。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热爱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
(六)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具有相关从业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属于有关回避规定的情形应当回避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不接受网上报名、他人代报名。请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
1.本人填写的附件《资溪县档案馆2024年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
2.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资溪县档案馆(资溪行政中心对面)。
(四)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五)面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于7月下旬(以电话通知或公告为准,面试参加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后1个工作日内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八)录用。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资溪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拟聘人员的薪酬按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85%确定,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薪级工资按在编人员的85%计算,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参照执行。其他福利待遇参照编外用工人员执行。
五、本公告由资溪县档案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5792104 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