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黑龙江

绥滨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30名保教人员的公告

来源:公考hub     

为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强化学前教师队伍建设,解决绥滨县教育系统幼儿教师短缺问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保教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原则上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30名女性幼儿教师及保育员,招聘后由教育局统筹分配。优先招录幼儿教师,在幼儿教师未录满,产生空岗情况下,补充招录保育员。

录取时分为两批次,第一批次录取幼儿教师,录取范围为具有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第一批次未招录满的,进行第二批次录取。第二批次录取保育员,录取范围为无教师资格证的考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以具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为主,没有教师资格证须具备一定特长或保教经验。

(三)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中专学历须为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四)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含),即1988年7月23日(含)至2006年7月22日(含)期间出生。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7月23日(含)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肢体协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绥滨县户籍。

(七)限女性。

(八)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九)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

(二)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绥滨县教育局公众号等同时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教师资格证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sbjyjrenshi@126.com,无教师资格证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997025469@qq.com。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8月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1)《绥滨县2024年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招聘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表中二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可彩色打印或粘贴,签字后扫描为PDF文件)有保教工作经历需在《绥滨县2024年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招聘考生报名登记表》学习及工作简历中说明。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件中的二维码需清晰有效)。

(3)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可不提供。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将报名材料以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网上资格审核

报名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通过邮件回复,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自己的报考。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信息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微信工作群的二维码,请考生加入工作群留意考试消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信息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录取时分为两批次,第一批次录取具有教师资格证考生,招录为幼儿教师,第一批次未招录满的,进行第二批次录取无教师资格证考生,招录为保育员。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完成后,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直接面试。如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3将增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两项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的人员不予录取。

1.面试内容、分值及要求:

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通知。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特长展示。总分100分。

(1)试讲(80分)要求:试讲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发展指南》、五大领域,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2)特长展示(20分)要求: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展示特长,不展示特长不得相应分。特长展示内容为音乐、舞蹈、绘画其中一项,时间不超过2分钟。现场备有钢琴、蓝牙音箱,其余乐器及所需物品自备。

2. 面试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各项测试需要自备的材料。

3.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按照考试通知的要求提前到达考试地点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当天自备饮用水和午餐,注意保持卫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按批次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体检由绥滨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绥滨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拟聘人员的录用资格、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资格复审与考察同步进行,考生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和其他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察(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出现空缺的,按批次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人员管理与工资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具备事业编身份,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约2000元/月左右(含各类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各类社会保险公缴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监督与咨询

(一)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策咨询电话:0468-7866988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绥滨县幼儿园保教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绥滨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30名保教人员的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