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发挥公益性岗位保障就业的积极作用,按照政府工作要求,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辅助类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
计划招聘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辅助类公益性岗位10个。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饶河县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够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三)饶河县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户籍迁入时间2024年7月1日(含)以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含当日)。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和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
2、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3、连续失业不足一年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此次公益性岗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岗位数量时将通过笔试确定拟聘用人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岗位数量时,根据现场资格审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一)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2024年7月29日8:30至16:00期间前往饶河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区指导股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学历证明、个人简历、小程序复印件(电子营业执照、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全国住房公积金)等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笔试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岗位数量时,根据现场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四)公示
考试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进行递补。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五)岗前培训
由用人单位对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六)组织上岗
岗前培训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聘用协议》,协议期限3年,协议到期后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1750元/月(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六、其他
饶河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在政府网站和本单位公众号发布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予以关注。
联系电话:饶河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区指导股0469--5629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