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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第十三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名单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24-07-23 19:55:31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10号)要求,现将我区第十三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22-29241539

宝坻区人社局

2024年7月23日

附件:宝坻区第十三批公益性岗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公示名单(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