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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长泰区地矿税费办理服务站2024年招募青年见习人员公告

来源:长泰县人民政府     2024-07-23 17:01:02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0〕4号)和《漳州市青年见习计划暂行实施办法》(漳人社〔2019〕109号)的文件精神,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现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2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

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

16至24岁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未就业且未缴交过社会保险费的16-24岁失业青年,已享受过见习补贴的人员不纳入见习对象。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二、招募见习岗位

招募见习人员2人,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吃苦耐劳,态度诚恳。

三、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下午6:00时截止。

(二)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方式:见习人员按照公布的见习岗位条件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见习岗位表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czj@changtai.gov.cn,邮件主题请写为“见习+姓名”。

2.报名资料:①《漳州市青年见习申请表》(见附件);②毕业证书、身份证;③闽政通app上社保查询页面截图。

3.面谈及签订见习协议书:见习单位对毕业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面谈。参加面谈的毕业生需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审核后退回。经面谈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见习协议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咨询电话:高先生,0596-8320679。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不低于3个月,见习待遇由见习单位发放,每月2500元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其他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见习单位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漳州市青年见习申请表

漳州市长泰区地矿税费办理服务站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