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4〕22号)精神和《旬邑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现将旬邑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对象
在规定的时限内,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学校 |
姓名 |
性别 |
学段 |
学科 |
准考证号 |
1 |
土桥镇中心小学 |
蔡睿 |
女 |
小学 |
语文 |
63072040003 |
二、复审时间
2024年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复审地点
旬邑县教育局(旬邑县育才路)人事股(东侧二楼)。
四、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考生本人,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自备),档案袋封面必须写明姓名、报考县区及岗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1.笔试准考证、《陕西省2024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居民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登录学信网打印,报告须在有效期内,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学信网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现场上网查验);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5.岗位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资格复审,此类人员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获取的依规予以解聘)。
6.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或辞职证明;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已满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旬邑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承诺书。
五、有关说明
1.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后续相关信息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旬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省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公告。
联系方式:旬邑县特岗办 029-32993551
旬邑县特岗办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