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安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进行资格复审。
7月31日进行递补资格复审,替补只进行一次,替补人员资格复审人员以县特岗办电话通知为准。
地点:洛川县教育体育局(洛川县陵园路教师进修学校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911-3939522
二、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笔试平均分55分以下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全部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如本人放弃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出现条件不符,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顺延审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1份、笔试准考证2份(考生持一份面试时备用);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简历1份;档案管理单位的工作证明(或未就业证明)1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及参加工作以来考核情况1份。
2、有效期至2024年10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1份、《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1份)。
3、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印在同一页上)。
4、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通过认定但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证明》)但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已就业人员,应提供与劳动合同签订部门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文件;有特殊服务期的考生,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6、现场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现场领取并签写)。
四、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复审材料必须由本人提交,非本人提交的一律不予复审,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已就业人员需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若无法提供,取消面试和聘任资格。
3、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畅通,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错误、停机、不接听等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应聘人员因缺少有关材料未按时提供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5、资格复审结束后,将适时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具体面试相关信息和要求,将通过洛川县人民政府网(lcx.gov.cn)进行通知,不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洛川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11-3939522
附件:洛川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洛川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
洛川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