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油坊镇镇村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扬办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办同意,油坊镇人民政府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油坊镇人民政府计划面向全市公开招聘2名消防员(岗位代码为12),主要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兼顾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等工作。
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祖国、热爱人民。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备战需要。
2.岗位报考要求:男性,扬中市户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28周岁(199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3.身体素质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好,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要求,净身高在160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已评定残疾等级、有严重伤病治疗史;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消防工作或者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情形的。
5.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不予招录。
三、招录程序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7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扬中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扬中市区江洲西路259号人社局一楼西侧),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现场领取《扬中市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按本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中各项报名信息。招考单位根据本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各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如对资格审核结论有异议的,请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逾期不再接受;
(2)3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印有家庭户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6)符合加分项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全国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证明)。
3.报名、体能测试、面试等过程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等待招考单位通知报名审查合格情况,并依据通知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
4.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3),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体能测试
1.全体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进行,分为单杠引体向上、15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共4个项目,每项分值为15分,体能测试总分为60分,任两项达不到最低分值标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体能测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考生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3.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1:3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体能测试人数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查询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给考生。
六、加分项
加分办法:持有B2驾驶证加2分;退役军人加1分,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加2分,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指战员加3分(以上三种情形只加分一次,按照履职经历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经审核后进行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
七、成绩计算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体能测试(满分6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40%权重计入总成绩)+加分。总成绩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录用。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体能测试成绩确定名次;如仍不能确定的,则另行加试。总成绩及排名公布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
八、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考察工作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可在成绩合格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录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必须进行60天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职业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职业技能考核不合格而造成的缺额,递补规则同上。通过职业技能考核的拟录人员与扬中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3.被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十、纪律和社会监督
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扬中市油坊镇人民政府电话:88535654(招录单位岗位咨询),扬中市人社局咨询电话:88351071(政策咨询)、88369191(考试考务咨询),扬中市油坊镇纪委监督电话:88132028,扬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88337307。
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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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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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11分 |
12分 |
13分 |
14分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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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性 |
单杠引体向上(次/2分钟) |
2次 |
3次 |
4次 |
5次 |
6次 |
7次 |
8次 |
9次 |
10次 |
11次 |
12次 |
13次 |
14次 |
15次 |
16次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引体时下颌高于杠面、悬垂时双肘关节伸直;脚触及地面或立柱,结束考核。 3.考核以完成次数计算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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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米跑(分、秒) |
8′30″ |
8′25″ |
8′20″ |
8′15″ |
8′10″ |
8′05″ |
8′00″ |
7′55″ |
7′50″ |
7′45″ |
7′40″ |
7′35″ |
7′30″ |
7′25″ |
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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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组考核。 2.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5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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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米跑(分、秒) |
16″20 |
16″00 |
15″40 |
15″20 |
15″00 |
14″40 |
14″20 |
14″00 |
13″40 |
13″20 |
13″00 |
12″40 |
12″20 |
12″00 |
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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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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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定跳远 (米) |
1.5 |
1.55 |
1.65 |
1.75 |
1.85 |
1.95 |
2.05 |
2.15 |
2.25 |
2.35 |
2.45 |
2.5 |
2.55 |
2.6 |
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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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个或分组考核。 2.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缘的垂直距离,结束考核。 3.考核以完成距离计算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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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体能测试共分4项,每项15分,总成绩最高为60分,任两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现场测评记取到百分位和厘米位,未达到标准分值成绩的,以下一档标准分值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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