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象山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象国资发〔2017〕40号)和《象山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指导意见(修订)》(象国资发〔2020〕5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任职要求
(一)招聘计划
项目执行总1名,成本经理1名,财务经理1名。
(二)任职要求
项目执行总: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专业不限;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岗位经验:5年及以上房地产高层管理工作经验,具有10万方以上项目全过程管理经验、Top30房地产工作经验优先。
5.了解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态势,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工程管理(包括设计施工、市场产品定位、方案设计等)、财务知识等。
成本经理: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工民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岗位经验:5年及以上房地产成本管理经验,有多项目和完整项目成本管控经验,熟悉动态成本管理体系,了解并掌握房地产成本管理体系化运作及标准建立;
5.善于沟通协调,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及推动能力。
财务经理: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
4.岗位经验:具有5年及以上房地产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5.资格认证:会计中级职称以上;
6.具有全面的财务专业知识、账务处理及财务管理经验,精通国家财务、税务、审计法律法规;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财务软件等。
(三)不受理报名的情况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或者处分期未满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二、管理和薪酬待遇
1.聘任制管理。聘用人员采用契约化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和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等所在企业要求的文件。一个聘期一般为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聘期满后,根据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经组织考察符合条件的可以续聘。
2.薪酬待遇。聘用人员任职期间实行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合年薪制,项目执行总税前组合年薪为30-50万元,成本经理税前组合年薪为20-30万元,财务经理税前组合年薪为10-20万元。实得绩效年薪与所在企业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和聘用人员日常综合工作表现相挂钩。
3.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福利待遇按所在企业同等享受。
5.其他具体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所在企业规章制度等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组织考察和背景调查—讨论决定拟聘任人选—体检—公示与录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9号(象山城投集团A幢三楼党群人事部1302办公室),咨询电话:59188324。
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附件1)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业绩汇总表及佐证材料(附件2)、获奖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3张。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若相关资料存疑的,本公司有权取消代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初审,依据报名人数及职位招聘人数,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拔应聘人员参加不同职位考试,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未入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者资格。
(三)面试测评
本次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评,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素质能力、职业性格及岗位匹配度。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高于60分者,进入组织考察和背景调查环节。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组织考察和背景调查
本次招聘实行差额考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原则上考察对象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为2:1,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拟聘用对象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不唯分取人。考察和调查工作由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以及对适岗性作出对比分析、综合评价,并对考察对象的学历、任职资格、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核实。
(五)讨论决定拟聘任人选
根据考察和调查结果,由中共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研究决定聘用对象。若没有合适人选,则减少或取消本次招聘岗位。
(六)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对象在象山人才网官微公示3个工作日(含)以上,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人才网官微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59188324,监督电话:0574-65751965(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四)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