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和《关于印发〈落实郴州人才新政打造“北湖人才”品牌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北办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一批事业编制医卫类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招聘计划。计划招聘医卫类高层次人才2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医卫类高层次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即在1978年7月12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由北湖区卫生健康局提出意见,报北湖区公开招聘引进医卫类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7.岗位要求中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12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到2024年8月31日止,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到2024年8月31日止,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微信平台预报名和现场正式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微信平台预报名。报考人员须扫描以下二维码或通过此链接(https://gplvcl.fanqier.cn/f/c71xsvi7)如实填写《2024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医卫类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采集表》,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电子照片(大于300*215像素,jpg格式,30KB以上,照片文件请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与体检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下列三种原件之一: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微信平台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7月23日18:00。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现场正式报名
①现场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对自己报名负责。现场报名时,如未在微信平台进行预报名的,需补填网上报名信息。
②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21日-7月23日(8:30-12:00,14:30-18:00)。
③现场报名地点。郴州市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大楼七楼北湖区卫生健康局727会议室。
④缴费。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报名费。
⑤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25日-7月26日(8:30-12:00,14:30-18:00)。
领取准考证地点:郴州市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大楼北湖区卫生健康局727会议室。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报考人员委托书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正式报名。现场正式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正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
北湖区卫生健康局:0735-2337008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3574522799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5)经报请北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取消及核减的招聘岗位,将适时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正式报名时,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逐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21日-7月23日(8:30-12:00,14:3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郴州市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大楼七楼北湖区卫生健康局727会议室;
3.资格审查内容。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
(1)报考人员打印填写好《2024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医卫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5)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6)《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名);
(7)凡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8)要求具有一定工作年限的,需提供同期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同期社保参保记录。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的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长10分钟。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可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集体商议情况记入《考生面试评分在70分以下情况记录表》。
6.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成绩(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排名。当评委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7.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适时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北湖区卫生健康局和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事项适时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北湖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以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北湖区纪委监委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220410。
五、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人才政策咨询:中共北湖区委人才办(0735-2220288)(仅限咨询人才政策);
考务咨询:郴州市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2167130);
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咨询:郴州市北湖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或招聘单位(0735-2337008,13574522799)。
六、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报考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面试后,因体检、考察等环节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经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引进医卫类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可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每个空缺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或面试成绩高于70分但低于本岗位入围最后一名面试成绩90%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