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双峰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条件、岗位、名额及方式
(一)招聘对象
符合《双峰县2024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考。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本县在编人员不得申报公开招聘岗位。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及要求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双峰县2024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三、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双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nsf.gov.cn/)、双峰网(http://www.ldsf.com.cn/)、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截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双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三楼313室),地址:永丰镇思云路259号;
3.资格审查
①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相关资格要求的需带相关资格证书(资格证考试合格暂未发证的,需提供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2张及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②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报考人员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且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
③报考人员是外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必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④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且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⑤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符。
(三)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①笔试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②笔试内容:对应专业的政策法规等基础知识占10%,专业知识占90%;
③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招聘计划与面试对象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最后一名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面试内容与方式
①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参考对象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知识;
②面试评委为7-9人,由相关专家、教授组成,评委一律异地聘请,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四、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以再次面式得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公开招聘体检范围。参加体检人员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到随机抽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考核时自动放弃该岗位,不予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一)考察合格人员,在双峰县人民政府网、双峰网、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及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拟聘对象,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按报考岗位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原有工作单位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人员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且五年内不得流动。
七、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正式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八、回避与纪律
(一)凡参加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工作纪律,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需真实可靠,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双峰县2024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