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4〕2号)精神,经过笔试、面试,确定黎华春等110名考生(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为掇刀区2024年全省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及幼儿园教师初录体检考察对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1张和体检费500元(自备现金),于7月24日上午6:30到掇刀区教育局(龙井大道99号)北门集中乘车,由工作人员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3.考生集中后,将通信工具关闭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考生家长、亲属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并随同考生进入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4.为准确真实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情况,考生近段时间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抽烟不饮酒,避免剧烈活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包括水、饮料)。女性受检者月经期暂缓做妇科及尿液体检项目检查,妊娠期考生暂缓做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检查。女性考生出现上述情况的,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经期结束和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
5.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回答有关询问,并按规定的体检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不予聘用。
7.组织体检的工作人员和体检医务人员,凡与受检人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考生不得与医务人员发生争执,不得向医生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未经领队同意,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区域单独活动。
8.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同学段同学科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于2024年8月8日前完成,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若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的,从同学段同学科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选岗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者,通过荆门市人事考试网、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政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将依据“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原则制定选岗办法,并通过荆门市人事考试网、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告后,组织拟聘用人员选岗。
四、咨询电话0724-2492800
特此公告
附件:掇刀区2024年全省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及幼儿园教师初录体检考察对象.doc
掇刀区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