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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2023年冬季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体检考察公告(二)

来源:广西玉林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4-07-19 18:20:51

根据《容县2023年冬季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确定人选

根据各岗位招聘的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进入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24年7月22日。

2.体检报到地点:容县招考中心(容县城西路银鹰巷)。

3.报到要求:

(1)请在体检当天上午7:10前报到,并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小2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和签字笔1支。

(2)请考生体检当天在报到地点先查看本人的序号和分组,再按体检组别排队抽签。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约330元,请考生自备现金)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费在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

(四)体检执行标准及复查事项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近期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孕检证明材料,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考生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

2.考生个人信息、电话有变动的,应及时电话告知。

3.本公告发布后,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可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再发布递补公告。

4.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考生须知》(附件2),按要求参加体检。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方能进行考察,具体时间以各招聘单位通知确定,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与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暂未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在考察时提供原件进行复审,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将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报考人员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如报考人员联系方式有变化,请与容县教育局联系。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咨询电话

容县教育局组织人事二股:0775-5325978。

附件:1.容县2023年冬季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进入体检

人员名单(二)

2.体检考生须知

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文件下载:

附件1.容县2023年冬季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二).xlsx

附件2.体检考生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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