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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赴广西区内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及考察公告(一)

来源:北流市政府     2024-07-18 18:42:31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赴广西区内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人员体检及考察公告(一)

根据《北流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赴广西科技大学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赴广西医科大学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市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赴右江民族医学院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市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公告》的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于近期对经公开招聘的25名人员进行体检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按同一岗位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7月23日(星期二)

体检地点:北流市特殊教育学校门口(北流市明瑞高级中学后门的后面)集中,具体地址:北流市清湖路0007号。

(三)报到要求

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当天上午8: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集中报到。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350元,请考生自备),体检费在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

(五)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体检前请仔细阅读并理解《体检考生须知》(附件2),本次体检为空腹体检(体检当天上午必须空腹),请考生近日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二)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近期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孕检证明材料,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三)考生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四)考生个人信息、电话有变动的,应及时电话告知。

(五)本公告发布后,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可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再发布递补公告。

三、考察

(一)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不合格者及递补人员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电话告知)。考察工作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时要对考察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档案在外市的考生,请到北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出具档案商调函,将个人档案以机要件形式寄送至北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咨询电话:0775-6399102)。

(二)考察组将会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考察人选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改动,请及时和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联系,联系人:俞倩 联系电话:0775-6222589。

附件:1.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赴广西区内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体检人员名单(25人)

2.体检考生须知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8日

附件2

体检考生须知

为准确反映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下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报到,服从安排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未经同意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集中报到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进入体检集中地点时,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1张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等工作。

3.考生必须遵守体检工作纪律要求,自觉维护体检秩序,服从体检带队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体检,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

4.体检前三天,注意正常饮食、作息(不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在采血、B超检查前要禁食8—12小时,采血、B超检查完成后方可进食。

5.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近期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孕检证明材料,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考生产后30天内需报告体检实施机关并于5个月内提出体检申请,逾期不提出体检申请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已经怀孕的考生在体检前不主动告知体检实施机关怀孕情况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

7.身份核验前须将所携带的手机、智能手环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领取;拒不交出或隐瞒不交的,一经发现即作违纪违规处理。

8.按体检带队工作人员的统一指令要求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请勿自行填写。填写信息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9.考生体检时应配合体检医务人员进行,同时应放松心情,不要过于紧张(精神紧张可能会对血压、心电图、心率等检查项目造成影响)。

10.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应穿印字、印花和有各种装饰物的衣服。女性考生最好不要穿着连衣裙、连裤袜。

11.留取尿标本时,请尽量在尿胀时取中段尿液,装至试管3/4处,请勿留少或溢出。女性体检前注意清洁外阴,以避免污染。女性经期不宜留尿检查,处于经期的女性考生,请在集中后主动向体检带队工作人员报告,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检查确认后延缓相关项目检查,延缓的项目另行安排时间组织检查。

12.妇科检查前请排空小便,未婚女性只需肛检。

13.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1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可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当日、当场复检的结论得出后,不能择日或另选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15.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16.严禁打听体检医疗机构、体检医务人员、体检编号等保密信息。体检结果由体检实施机关告知考生,不允许个人查询体检结果。

17.体检表中所列项目都要检查,不得漏检、弃检。

18.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本组体检带队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离组。体检结束后,本组统一集中后才能离开。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19.考生体检结束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体检结果将由体检实施机关电话通知。

20.体检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体检带队工作人员联系。

附件1: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赴广西区内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体检人员名单(25人).xls

附加2:体检考生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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