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桂水人〔2020〕9号)、《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毕业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办人〔2024〕16号)和《中共北流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2024年北流市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毕业生用编的批复》(北编办〔2024〕32号)精神,经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刘路鑫等3位同志为北流市国有水库管理所水利人才(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10月11日18︰00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编:537400,联系电话: 0775-6399207;监督电话:0775-6299726),过期不予受理。
群众如实反映拟聘用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4年北流市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名单.xls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