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来宾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黎鹿平、黄玲玲两名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7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23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西199号3号楼4楼408室来宾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禁毒情报技术中心)
邮政编码:546100
监督电话:0772-4213561、0772-4210510
来宾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