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实际报名情况,经公开选调工作组研究,现对本次公开选调岗位作出如下调整:
一、取消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3个岗位。
二、取消新乐市党员信息化教育中心管理岗位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未取得学位者也可以报考。
三、取消新乐市干部信息管理中心管理岗位中共党员要求,非中共党员也可以报考。
四、取消新乐市统战(宗教)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岗位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未取得学位者也可以报考。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