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7月1日发布的《中共连城县纪委 连城县监委定向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报名工作已于7月12日结束。经研究决定,对《公告》中的报名时间、报名条件作适当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调整为“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类别要求调整为“不限”;
三、报名时间:延长至2024年7月26日;报名地点:连城县纪委监委组织和宣传部(连城县政府办公楼二楼210室),联系电话:0597-8918632;
四、其他事项
定向选调的其他事项按原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中共连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连城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