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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07-01 22:02:41

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已于6月2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教师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笔试成绩分为A、B、C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资格复审对象。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外的考生。B类考生为资格复审的递补对象。

C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复审资格。

三、资格复审要求

面试前,对资格复审对象是否符合《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相应场次资格复审时间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以进入面试,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A类考生资格复审

1.时间:2024年7月6日(星期六)。

资格复审分为上午场、下午场,上午场审查时间为8时30分至12时,下午场审查时间为13时30分至16时。为保证资格复审工作顺利进行,上午场考生需于10时前入场签到,10时后不再接受考生入场,建议所有参加上午场审查的考生于8时30分前到达现场,预留足够时间进行资格审查;下午场考生需于15时前入场签到,15时后不再接受考生入场,建议所有参加下午场审查的考生于13时30分前到达现场,预留足够时间进行资格审查。

上、下午场的具体分组安排详见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分组表》。

请考生本人凭报名表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无法提供身份证及报名表的不得入场),按照上、下午场的分组安排,于规定的场次时间内入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资格复审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飞扬路99号)。

(二)B类考生资格复审

因A类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从同一岗位B类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若存在上述情况,将于7月8日前发布资格复审补充公告,公布因A类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情况及B类考生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安排,请符合递补条件的B类考生密切关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时间: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

地点: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19号)。

如不存在上述情况将不再发布补充公告。

注意:A类及B类考生未能在资格复审当天规定场次时间内到达资格复审现场规定候审地点等候审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到达现场规定候审地点后,配合做好签到工作。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复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复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教师资格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

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其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不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资格复审时根据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佐证材料综合判断。如无法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若部分培训机构已停业或注销,无法开具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须提交该工作时间段内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复审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6)其他证明岗位要求的材料。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7月14日。

面试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飞扬路99号)。

其他要求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均需有相关材料辅助证明,所有材料均由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自行准备齐全,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二)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注:考生需妥善保管好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五)请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复审地点的具体位置,现场不提供停车场地,请在资格复审当天安排合理交通工具提早出发,早做准备,以免延误审核。部分考生候审时间较长,可自带足够的饮用水和食物备用。

(六)为提高资格复审工作效率,请各位考生务必参考《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及要求》(附件2,以下简称《材料清单》)、《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http://www.lg.gov.cn/xxgk/zwgk/rsxx/ryzp/content/post_11279816.html)及岗位要求提供材料。资格复审现场需提供《材料清单》,请提前做好准备,并复印好相关材料,现场不提供复印。

(七)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分组安排表.xlsx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及要求(共2个表).xlsx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