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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领人才”、村(社区)工作人员选聘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知

来源: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06-28 18:07:11

根据《2024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领人才”、村(社区)工作人员选聘公告》要求,对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按照各岗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将资格审查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

考生材料上传时间:

2024年7月1日9:00—7月3日16:00。

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尽早登入原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669),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退役军人证明、中共正式党员证明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完整、规范材料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考资格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逾期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加分项佐证材料的,视为不具备加分条件。7月3日16:00以后,考生不得再补充材料,请考生尽早完成材料上传,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并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系统操作提示:报名登录—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修改报考资料—上传材料—保存并送审,报名时已上传材料的考生请认真对照本通知,检查材料是否完整、符合要求,确定后保存并送审。

因本人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考生材料上传时间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其他考生请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并及时关注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为确保面试顺利实施,递补工作在面试前3天截止。

二、应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相关证明,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本人或其配偶户籍证明(户口簿家庭户首页和本人或其配偶信息内页,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其中仅其配偶符合户籍要求的还须提供结婚证等夫妻关系佐证材料;

4.面向退伍军人的岗位须提供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退役证或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5.党务工作岗须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至少提供关键页入党志愿书首页、本人信息页、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及审批意见页、预备党员转正式党员决议及审批意见页);

6.符合岗位加分条件的,须提供对应的资格证书、表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记录或单位出具证明)等佐证材料;

7.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现已辞职或离职的,须提供辞职证明、离职证明或解聘合同,上述材料最迟须在体检前提供。

专业审核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

2024年毕业生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及以前。除上述情形外,选聘公告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需在2024年5月31日及以前具备。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并查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

三、面试相关提示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yangzhou.gov.cn/),面试有关事宜将通过上述网站另行发布。同时请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注意短信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14-87158591、0514-87862895;监督电话:0514-87862903。

附件:2024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领人才”、村(社区)工作人员选聘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名单.xlsx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