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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信访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来源:桐柏信访     2024-06-20 15:03:42

根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14号)规定,现将桐柏信访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桐柏县信访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公益岗安置条件的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2023年后毕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方式,按照面试、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0日上午8:00——7月5日下午18:00(工作时间)。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报名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

2、申报人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及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3、城镇低保家庭的需提供《城镇低保证》;

4、贫困家庭持《建档立卡证》;

5、零就业家庭持社区出具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三)报名地点:桐柏县信访局(桐柏县大禹路中段) 联系电话:83813918。

(四)面试

面试采取集中面试的方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考核合格的,根据考生的专业、特长等方面统一进行调配安置。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桐柏县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

四、人员管理

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一个月,服务期内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3年服务期满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停发岗位补贴,由本人到人才交流中心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间,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服务期间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户口迁出本市的;

3、一年内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在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允许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各类招聘录用考试,选择到更适合发挥自己才能、专长的单位或岗位就业。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六、有关要求

安置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对存在不按时到岗、无法完成岗位职责、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等行为的,将取消公益岗的聘用资格。

桐柏县信访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