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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黑城子示范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黑城子党建     2024-06-01 11:47:51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条件:户籍要求为正蓝旗黑城子示范区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31日(不含)至2006年5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

6.学历条件: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黑城子示范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

黑城子示范区管委会党政机关事务办(205室),联系人:昝萌,联系电话:4428142,15047941232。

报名时间:

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个人报名表(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蓝色二寸照片4张及电子版、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关内容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填写。

2.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

4.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5.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简章发布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期进行,在2024年6月7日17:00截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视为报名成功。

(三)考试

1.笔试

(1)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具体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本次考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规定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对不按规定用笔作答或填涂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另行在“黑城子党建”微信公众平台通知。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等文具参加笔试。

(5)考生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进入资格复审,考试成绩在“黑城子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2.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黑城子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确定体检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体检阶段,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不按规定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经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黑城子示范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1.根据笔试、资格复审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人员在黑城子示范区党建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反映拟聘人员相关问题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经由黑城子示范区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4.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人员。

(五)聘用

1.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照黑城子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工作期间若遇黑城子示范区国有农牧场改革,此次聘用人员与黑城子示范区签订的聘用合同自动解除,按国有农牧场改革相关规定执行。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实行同工同酬。

3.试用期结束考核工作由黑城子示范区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试用期人员进行全面细致考评。经黑城子示范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对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旗公证部门、融媒体中心负责对笔试准考证制作工作进行公证监督和全程实况录像,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举报电话

13947390652

附件:2024年黑城子示范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黑城子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黑城子示范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