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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选聘创业导师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4-02 20:28:21

为有效激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就业活力和内生动力,帮助创业者成功创业,促进南开区民营经济发展,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开展创业导师选聘工作。

一、创业导师选聘范围及条件

创业导师选聘范围为:具有丰富创业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成功创业者,法律、专利、金融和创投等领域的专业人员,有2年以上教学经验的创业培训讲师(需有创业培训讲师证书),其他适合担任创业导师的优秀人员。创业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

(六)身体健康,自愿参加并能够承担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二、创业导师的服务内容

(一)项目论证:参与创业项目的评审及论证;

(二)创业讲座:面向创业者开展创业讲堂及咨询活动;

(三)创业服务:为创业者提供法律、人力资源、营销、生产技术研发、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创业培训服务;

(四)结对帮扶:根据行业领域、企业类型为创业者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的师带徒帮扶及跟踪指导;

(五)企业诊断:为创业者在创业政策、创投融资、企业运营等方面的问题提供诊断和指导。

三、选聘程序

(一)申请

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将《天津市创业导师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其他业务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纸质版报送至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培训部509室,或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kqggjy_jnpxb@tj.gov.cn。

(二)审核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人选作为南开区创业导师,纳入区级导师库管理。待市局选聘启动,将择优推荐至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参加市级选聘,合格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备案,颁发《天津市创业导师》聘书,聘期两年。

联系人:张文婷、李宏烨 联系电话:87875320

地址:红旗南路263号D座509室

附件:《天津市创业导师报名表》

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