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山东 > 昌邑市

2024年昌邑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体检考察通知

来源:昌邑市人民政府-市人社局     2024-10-29 11:53:11

根据《2024年昌邑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

(一)报到时间: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上午7:30

(二)报到地点:昌邑市人社局5楼会议室(昌邑市北海路218号)。

(三)有关要求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参加体检人员持加盖印章的笔试准考证、居民有效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须出具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按规定时间到上述指定地点报到。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录资格。

3.体检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附件2)。

4.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不准单独行动,不允许家长等其他人员陪同。体检期间考生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个人相关信息,违者取消招录资格。

5.体检费用自理(375元),自备等额现金。若有需进一步检查的项目,费用由体检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6.体检时不得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须按要求关机交给工作人员保管。体检期间发现仍携带通讯工具者,取消招录资格。

7.根据医院反馈的体检情况,将随时通知需要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如考生在体检第二日上午未接到昌邑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办公室的电话,则表明体检合格;接到电话的,则需按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进一步检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勿远行。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需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主要采取填写政审表的方式。

1.填写政审表。考生应按照政审表填写说明,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到有关单位进行政审,有关单位政审后需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政审表体检当天现场领取)。

2.考生需将政审表于11月15日前送交昌邑市委社会工作部(昌邑市交通街68号1401室)。考察期间如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联系昌邑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办公室。考生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凡自愿放弃的考生,请在体检考察前主动与昌邑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办公室联系,并出具放弃声明(附件3),以便进行递补。后期如出现需递补情形,将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

考生在公开招录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了解“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昌邑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3.放弃声明

昌邑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

专职工作者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