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完善医院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丰富和优化人才储备,绥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5.年满18周岁以上,限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10月27日);(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四)报名所需材料,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招聘报名表》(附件1,本人签字处必须手写签字,其余信息均要求打印版,包含照片);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校证明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关注绥滨县卫生健康局公众号。考试主要以面试方式从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水平方面进行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无人报考或考生放弃且无人递补的岗位,可在相同学科(专业)内,面向成绩合格未能进入范围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本人同意可递补到该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绥滨县卫生健康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1.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绥滨县卫生健康局公众号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2.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联系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滨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绥滨县卫生健康局报名咨询电话:0468-7862443(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1
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