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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0-28 20:44:11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水文站是市水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协助做好全市水文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配合做好全市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全市水文站网规划制订和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类水文站的设立、撤销、迁移等提出建议;协助做好全市水文水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业务管理,支撑水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文资料的整编、汇总审查及管理使用;负责全市实时水雨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预警工作,指导全市水文预报方案的编制,负责市级报汛计划和协调跨行政区报汛业务;承担水利防汛抗旱技术支撑工作。

宁波市水务设施运行管理中心(宁波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是市水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海塘及其附属设施等水利水务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的指导工作。承担全市农民饮用水、农业水价、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等农村水利工作的技术支持保障。配合做好水利水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水利水务工程防汛抢险保障工作。配合做好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和排水行业政策、规范、标准制定工作。配合做好市属排水设施行政审批的初审和行政辅助工作。做好市属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协助做好全市排水行业日常监督管理。

宁波市水库管理中心是市水利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协助拟定水库、山塘及农村水电管理、保护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承担全市水库、山塘及农村水电建设管理指导、监督检查指导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做好全市水库、山塘的防汛调度和水利抢险工作;负责皎口水库、白溪水库和周公宅水库大坝枢纽及其他附属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防洪抗旱、供水、发电、灌溉、生态用水及水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岗位类别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它资格

条件

备注

宁波市

水文站

水文分析及预报

1

专业技术

水文分析、计算及水文预测、预报、预警,信息化管理

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

全国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咨询电话:87362314

13655882606

联系人:蒋老师

宁波市水务设施运行管理中心

排水行业管理

1

专业技术

从事排水行业相关技术及管理工作。

本科阶段为给水排水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阶段为市政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水处理方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

全国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咨询电话:

87236127

13586803827

联系人:黄宁

宁波市水库管理中心

水利

工程

2

专业技术

水库工程运行管理等,需要在本单位服务5年以上。

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建设与管理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

全国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咨询电话:

87520304

13586535597

联系人:李老师

宁波市水库管理中心

水文

调度

1

专业技术

水库调度、水情监测等,需要在本单位服务5年以上。

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

全国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咨询电话:

87520304

13586535597

联系人:李老师

备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并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10月30日9:00至11月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赴武汉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初定2024年11月5日14:00-16:00

报名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展位见“奔甬而来”武汉大学专场招聘会参展单位名录,宁波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展位。

3.资格确认

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奔甬而来”武汉大学专场招聘会(初定2024年11月5日14:00-16:00)招聘单位设摊展位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1)填写《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属于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通过资格审核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视情况采取“笔试+面试”或单独“面试”形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0:1,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人数之比达到30:1的,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

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胜任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对知识的应用、分析能力,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http://slj.ningbo.gov.cn/)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知识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3.成绩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0:1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0:1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增加考试环节。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http://slj.ningbo.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情况属实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禹老师0574—89385410;王老师89385349。

宁波市水利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