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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工作公告

来源:中国北方人才市场     2024-10-28 14:29:51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专业力量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技术检查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专职技术检查员是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技术检查员12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组织管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工程技术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并具有招聘岗位相关行业从业工作经历;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取得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与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在职公务员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凡有以上情形之一且故意隐瞒的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或入职后,招聘单位将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10月28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和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s://yjgl.tj.gov.cn/)发布。

(二)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缴费和资格审核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9:00至11月10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1月4日9:00至11月11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11月4日9:00至11月12日16:00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不能开考岗位信息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公布,报考该岗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请考生密切关注。

改报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至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一般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审核完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笔试费用为45元,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经民政部门确认后,可在缴费期内减免报名费用。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3日9: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公布成绩:2024年12月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2024年12月4日至12月6日,进行资格复审(含递补人员)。进入面试人选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职称证、毕业证(含学历认证报告)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形成的职位空缺,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分析、岗位适应、工作业务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总成绩核算与公布。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核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一周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法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资格等形成的职位空缺,用人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和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s://yjgl.t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或考察的,需提交放弃声明材料。

本公告由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至11:00,14:00至17:00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

022-28014067

招聘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22-28051718、28051715

监督举报电话:022-28051763

附件: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计划表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