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2024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牡丹江考区体能测评和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人员范围
报考牡丹江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公示的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9日9:30
地点:牡丹江市第一中学友搏体育馆游泳馆(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街与威虎山路交叉口西南220米)
(三)项目和标准
按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无故未抵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测评地点。
2.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外,其他项目只允许考生进行1次测评,不允许进行2次补测,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3.考生须自带运动装和运动鞋进入体能测评场地,严禁穿硬底皮鞋入场。考生自备饮用水。
4.考生在测评现场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冒名顶替、无理取闹、扰乱考务秩序、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5.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自集合起至考试结束,手机等电子设备需关机由体能测评组织人员保管。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应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6.体能测评原则上只组织一次,除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可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体能测评一律视为不合格。
二、体检
(一)人员范围
报考牡丹江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公示,经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参加体检人员请于体检当日早6:30到牡丹江市党政办公中心北门集合。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抵达集合地点,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面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背面贴好双面胶,用于现场粘贴体检表)、黑色签字笔,体检费用500元左右,由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支持手机扫码支付。
3.考生到达集合地点后,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体检医疗机构相关规定,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或扰乱体检秩序行为;体检期间,考生手机等通讯设备需关机上交;考生亲友不得随行。如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在接受体检前需空腹8—12小时。考生体检前一天请勿熬夜,清淡饮食,忌肉食、蛋类及高糖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要着装轻便,便于脱换。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可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不要进行妇科和X光项目检查,同时按要求形成书面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453-6171262
中共牡丹江市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