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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来源:霍州市人民政府     2024-10-25 11:47:51

根据《霍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体检及考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最终确定116名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具体名单附后)。

二、体检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日上午7:00

地点:霍州市技工学校(霍东新区纬三路8号)

体检考生请于2024年11月2日上午7:00在霍州市技工学校报到,统一参加体检。

(二)体检标准、费用

1.综合类岗位、医疗类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教师类岗位: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集中报到。凡迟到15分钟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不要熬夜。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8-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要注意个人卫生。体检当日请着轻便服装,请勿佩戴首饰,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穿连衣裙、连体裤、长筒袜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物品),请勿化妆、佩戴美瞳及隐形眼镜。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各种通讯、电子设备进行体检。考生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前往体检地点,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5.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6.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及妇科检查。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若自动放弃某一项目检查,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8.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考察

(一)考察内容

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二)考察时间

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联系。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咨询电话:0357-5601480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霍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名单.xlsx

霍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