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唐人社字[2024]58号)文件要求,为帮扶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区拟开发设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临时公益性岗位39个。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录用,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的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二、招聘岗位:我区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及9个镇、街道共计开发大学生公益性岗位39个,具体见附表《开平区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临时公性岗位分配表》。
三、招聘条件:
1.报名人员为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系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数据库内的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报名截止前大数据协查未曾就业(无企业或机关参保记录、无用工备案记录、未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未在其他企业挂职以及其他就业情形)。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胜任应聘岗位的要求。
四、招聘程序: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面试、公示、聘用上岗五个阶段。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学历备案表、就业创业证(可在“河北人社”APP中申请,登记成功后下载电子版打印)、电子营业执照核实情况截屏(现场指导办理)、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开平区大学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的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具体办法:各用人单位负责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及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或在其他企业挂职情况。审查合格人员汇总后报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社区服务股查验是否为省系统库内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通过大数据协查备案及参保情况。核查结果反馈各用人单位。
(三)考核面试
考核面试时间:2024年11月5日。方法:由区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择优录取,录取情况汇总后报区人社局。
(四)公示
区人社局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区人社局举报电话:3363270)。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公示举报反馈的即为公示合格。
(五)聘用上岗:
用人单位与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临时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协议(服务期限)内,最长协议期限为2024年11月10日至2026年10月31日。用人单位待协议签订后将上岗人员的报名资料复印件盖章后连同协议一同报送区人社局留存备案。被聘用人员要按用人单位要求及时上岗,3天内未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服务期限和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服务期满协议自动终止。服务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同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并从工资中扣除。
开平区2024届公益性岗位分配表.xls
开平区2024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唐山市开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