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教师岗位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相关教学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岗位信息详见《邢台市襄都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无传染性疾病及重大疾病,无前科劣迹;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及心理素质;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邢台市襄都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四)不得应聘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址:邢台市信都区莲池大街171号(邢台市教育人才市场)。
3.报名所需材料: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和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到邢台市教育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报名。
(二)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
(三)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与邢台市襄都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
正式聘用后,博士研究生每月底薪10000元+课时费+绩效;硕士研究生每月底薪5000元+课时费+绩效;双一流本科学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本科学历每月底薪4000元+课时费+绩效。
中心为所有聘用人员缴纳“五险”,每年每人发放福利金不低于2400元。
报考咨询电话(工作时间):15612904842(教师岗)、2210678(值班电话)
本公告由襄都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