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要求,现将农琇杨、农凤琼、赵莲莹3名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对安置名单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反映。举报电话:0771-3622526,地址:大新县桃城镇安平大道192号,邮政编码:532300。
附件:2024年11月大新县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
大新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4日
2024年11月大新县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