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决定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公开比选工作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文秘岗1个,为管理7级及以下或专技中级及以下。
二、比选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年龄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即198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七)具有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新闻传播学、教育学相关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比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日
报名材料包括:《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公开比选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与比选岗位条件相关的业绩材料等。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报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1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1210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7510031。
五、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和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参与比选人员应达到2人及以上。若未达到,该岗位的比选工作取消。
六、 比选程序
(一)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综合素质、能力和水平。面试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当天,因参与比选人员主动放弃或迟到不能参加面试等因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减少,继续按原计划组织实施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与比选人员面试出现下列情形,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比选岗位数比例不足2:1,参与比选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
(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比选资格。
(三)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市教育考试院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比选岗位的匹配度等。
(四)公示。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聘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的,取消比选资格。
参与比选人员在比选程序所列任一环节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予递补。
附件: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开比选报名表 (点击此处跳转官方查看附件)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