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沙湾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赴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考核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成绩和排名
考核成绩和排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详见附件,其中,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按照本公告要求参加体检,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后再进行体检。
三、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上午8:00前。
集合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门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兑阳湾街31号)。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原件,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2.每名考生准备体检费约700元(现金),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9.女性考生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请考生本人持有效医学证明材料,于2024年10月31日下午17:30前到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人力资源和就业促进股(乐山市沙湾区玉龙街750号)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安排延期体检。
四、其它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二)体检结果请随时关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swq/)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
乐山市沙湾区卫生健康局:0833-3443388。
附件:乐山市沙湾区2024年下半年赴成都中医药大学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沙湾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 乐山市沙湾区2024年下半年赴成都中医药大学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