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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关于组织遴选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员的通知

来源:湖北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2024-10-24 08:35:51

为进一步凝聚我省职业教育研究高层次人才,构筑创新人才高地,激励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群体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湖北特点、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学科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根据《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员管理办法(试行)》,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决定遴选聘请一批特聘研究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关于职业教育重要论述,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遴选聘请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职业教育专家学者,为繁荣发展职业教育研究与实践事业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遴选条件

参与遴选的专家须全职在湖北工作,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研究问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学风端正、信誉良好,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没有项目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2.在全省职教界具有一定影响力,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研究课题,具有领军人才才能和优秀团队组织能力,在职业教育理论前沿和区域特色产业等研究领域取得一定成果。

3.近五年取得5项A类成果(含博士期间、导师一作成果),具体标准参照《湖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湖工大科2024[5]号)。

4.能承担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委托的各项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突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聘期为三年,聘期内必须以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为工作单位取得一项A类成果。

三、推荐程序

1.本次遴选采取推荐和直接聘任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

2.请符合条件且有特聘意愿的专家,认真填写《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员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组织评审,经评审会研究审定后发文并颁发聘书。

四、有关要求

1.请符合条件且有特聘意愿的专家,请于2024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670795821@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俊源 联系电话:18164016210

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