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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先锋路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临清市人民政府     2024-10-22 18:49:02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兜牢民生底线,促进共同富裕,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等文件,结合先锋路街道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为在人社部门登记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4.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9.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道路交通协管岗位

岗位性质:城镇公益性岗位

岗位数量:10

岗位待遇: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工作时长:工作时间根据工作任务适时调整,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工作地点:城区主要交通路口

工作内容: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

工作要求:1.热爱交通管理工作,掌握交通基本知识,具备安全防范意识。

2.身体健康,具备长期户外工作的身体条件。

3.政治素质过硬,无黄赌毒等不良行为。

4.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责任心,敢于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能与群众进行友善沟通。

岗位期限:同一人员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如取消该岗位时人员退出安置或调整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月29日

(二)报名地点:先锋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三)报名电话:7795927

本次招聘在临清市范围以内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四、报名材料

1.《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供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父母的户口簿个人页复印件。

4.单亲家庭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明;“二孩妈妈”提供两个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亲属关系备案表》一份。

五、民主评议和公示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民主评议的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岗前培训合格的,安排上岗。

六、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未享受过人社部门相关补贴政策或享受时间累计未期满,需要具备符合岗位需求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2.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报告,由镇(街道)研究通过、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按程序上岗。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安置对象上岗后,亲属成为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补充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

3.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开发安置的全过程,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临清市先锋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

附件1: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x

附件2: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亲属关系备案表.xlsx

附件3:个人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