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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巴中市民政局     2024-10-22 15:55:11

为切实加强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精神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医院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员额管理的临床医、护、技、管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在巴中市民政局官网、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巴中市大巴山人才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月30日(7个工作日09:00-17:00)。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地点: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巴中市经济开发区青松路6号)。

2.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按公告要求持本人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需要提供的各类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计算等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0月22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需下载《报名表》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2张;

(2)各层次学历证书(含各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本人签字捺印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表》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由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以本人学籍档案、官方网站备案查询和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信息为验证依据。对弄虚作假、证件和资料不实且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或开考比例高于5:1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同一岗位报名人员开考比例低于或等于5:1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某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可通过调减招聘人数或等比例确定开考。

(一)考核时间

本次员额招聘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11月9日,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11月16日,若有调整将及时在巴中市民政局、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发布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详见《笔试通知书》。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等有关事宜将于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巴中市民政局、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某岗位报名人数未达该岗位笔试比例的,报考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若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等于或小于招聘名额,视为未形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

4.面试成绩计算: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分数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复检及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由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到市内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分差在2分内且面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的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考生在公示前自动放弃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再次递补考察,仅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巴中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员额制管理,与巴中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现行员额制管理人员管理规定执行,凡被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各工作环节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已经聘用的解除用工合同。监督电话:巴中市机关纪委0827-5209866。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或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事项等公告,均在巴中市民政局、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通信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发布有关信息,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本次招考相关信息以巴中市民政局、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本公告由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咨询电话: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0827-3299682。

附件1.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