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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粮油集团所属企业沈阳佳玉稻米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来源: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10-22 11:33:11

一、公司简介

沈阳佳玉稻米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隶属于沈阳粮油集团,注册资本壹仟叁佰万,主要从事稻谷加工业务,允许经营粮食收购业务。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1.本次招聘岗位为制米工,负责操作粮食加工机械,将原粮制成成品粮等工作,招聘3人。

2.本次招聘岗位为包装工,负责按照标准的工作流程对成品粮进行包装,做好包装防护和产品标识等工作,招聘1人。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须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按要求填写附件《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扫描版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sylyjtlz@163.com,邮件主题:姓名+岗位+手机号。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8:00至10月24日17:00。

咨询电话:25527820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6:30。

(二)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初选合格人选后交各用人部门负责复选,按照超出招聘人数20%-50%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及监察部门共同组成招聘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具体流程如下:

通过候选人自述(含自我介绍、岗位认知、自身优势及职业规划)及答辩(招聘评审小组拟围绕岗位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考察候选人的综合能力),招聘评审小组从候选人的个人基本素质、与企业匹配度和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候选人的实际得分确定拟录用初步人选。

体检与考察

1.体检。拟录用人选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选承担。如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2.(考察)背景调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方面背景调查,要求考察人选提供无犯罪证明,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

(五)确定录用人员及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企业官网、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毕业院校、拟录用单位、拟录用岗位等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25527868

(六)录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