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汇聚海南·四城同办”引才招聘的公告(第2号)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汇聚海南·四城同办”引才招聘的公告(第1号)于2024年10月18日发布。因招聘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将以下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1.将招聘条件“具有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18日-2006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1978年10月18日-2006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1973年10月18日-2006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调整为“具有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18日-2006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1978年10月18日-2006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
2.将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调整为“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30日”;将线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9日9:00—10月27日17:00”调整为“2024年10月19日9:00—10月30日17:00”;将“线上报名时间在2024年10月27日17:00后不在接受考生报名”调整为“线上报名时间在2024年10月30日17:00后不在接受考生报名”。
3.将康复治疗(技师)岗位其他条件“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调整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将面试(考核)“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面试成绩出现相同的,学历优先,学历相同时,以预评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整为“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面试成绩出现相同的,学历优先,学历相同时,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成绩”。
5.在其他事项中增加“(九)本次校园招聘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参加报名,但应在报到入职后2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的,自动离职”。
6.将公示“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调整为“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研究生专业名称及代码“临床医学专业(儿科、肿瘤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方向优先)”调整为“临床医学1051或1002”。
8.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病理科医师岗位研究生专业名称及代码“临床医学专业(病理诊断方向)”调整为“临床医学1051或1002”。
9.因部分招聘岗位有相应调整,现将招聘岗位表重新发布,以此公告发布的招聘岗位表为准。
其他公告事项不变。
联系电话:0898-83663005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周末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列表:
附件1-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汇聚海南·四城同办”引才招聘岗位表(卫生系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