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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汇聚海南四城同办”2024年秋季校招活动儋州市教育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公告(第2号)

来源:儋州市人民政府     2024-10-19 21:41:41

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 “汇聚海南·四城同办”2024年

中学教师公告(第2号)

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 “汇聚海南·四城同办”2024年秋季校招活动儋州市教育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报名工作已结束。根据《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 “汇聚海南·四城同办”2024年秋季校招活动儋州市教育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公告(第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安排等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因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经研究,决定取消以下招聘岗位

序号

招聘学校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人)

备注

1

海南省洋浦中学

高中数学教师

2

取消岗位

2

儋州市民族中学

高中数学教师

1

取消岗位

3

儋州市第三中学

高中地理教师

1

取消岗位

4

儋州市两院中学

高中数学教师

1

取消岗位

高中政治教师

1

取消岗位

5

儋州市长坡中学

高中语文教师

1

取消岗位

高中数学教师

1

取消岗位

高中英语教师

1

取消岗位

高中地理教师

1

取消岗位

三、资格复审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0月20日上午8:30-10: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上地科实大厦d座三层【拾光茶社】

(三)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报名表(收原件,彩打,附照片,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右下方签字);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学历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2025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学历学位提供承诺书,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025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供承诺书,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6.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②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就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提交承诺书并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③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④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提供1份并自带纸质档案袋按顺序装好,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资格复审委托书》(详见附件2,须考生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2.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如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23334285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儋州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委托书

附件列表:

附件1: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xls附件2:资格复审委托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