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规定,现将自治区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确定刘文洁等13人为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10月31日前,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体检地点: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四、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考生自愿放弃的,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时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1张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配合做好身份核验、体检费缴纳等工作。
(三)考生必须遵守体检工作纪律,自觉维护体检秩序,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体检,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
(四)体检前三天,注意正常饮食、作息(不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在采血、B超检查前要禁食8—12小时,采血、B超检查完成后方可进食。
(五)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六)考生体检时应配合体检医务人员进行,同时应放松心情,不要过于紧张(精神紧张可能会对血压、心电图、心率等检查项目造成影响)。
(七)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体检结束后,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同意后才能离开。未检查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违反体检纪律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记入我厅诚信档案。
附件:1. 自治区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docx
2. 自治区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