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61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方向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BW24-59 |
旗山院区妇产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方向)、妇产科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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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W24-60 |
肿瘤内科医师 |
2 |
临床医学(肿瘤内科方向)、肿瘤学(内科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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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BW24-61 |
麻醉科科研助理 |
1 |
基础医学、生物学、病原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动物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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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BW24-62 |
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科研助理 |
1 |
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肿瘤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全科医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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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BW24-63 |
心外科麻醉体外医师 |
2 |
外科学、临床医学(外科学方向)、麻醉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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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BW24-64 |
骨科医学中心关节外科科研助理 |
1 |
化学工程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30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该岗位主要协助开展科室科研课题,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期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 |
7 |
BW24-65 |
设备处设备维修人员 |
5 |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电气工程、生物技术与工程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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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BW24-66 |
教育处行政人员 |
1 |
教育学类、临床医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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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BW24-67 |
省心脏医学中心心内科心脏彩超医师 |
3 |
临床医学(心脏超声方向)、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心脏超声方向)、超声医学(心脏超声方向)、医学影像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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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BW24-68 |
介入科科研助理 |
1 |
临床医学、护理(学)、公共卫生(硕士)、医院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学类院校毕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0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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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W24-69 |
癫痫中心疾病管理师 |
1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40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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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BW24-70 |
肿瘤内科医师助理 |
6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0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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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BW24-71 |
脑血管病科医师助理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0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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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BW24-72 |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师助理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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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BW24-73 |
骨科医学中心运动损伤科医师助理 |
2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0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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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BW24-74 |
临床护理 |
80 |
护理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0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非2024届毕业生须有三个月及以上三级以上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经历,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 |
17 |
BW24-75 |
妈祖院区 临床护理 |
28 |
护理学类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30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
非2024届毕业生须有三个月及以上三级以上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经历,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 |
18 |
BW24-76 |
基建处基建水电工程师 |
1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40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 |
19 |
BW24-77 |
省心脏医学中心心内科心电图室技术员 |
2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工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35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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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BW24-78 |
省心脏医学中心心内科文员 |
1 |
临床医学类、预防医学、公共事业管理、药学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35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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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BW24-79 |
癫痫中心疾病管理师兼儿科肺功能室技师 |
1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30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
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 |
22 |
BW24-80 |
省心脏医学中心心内科随访人员 |
1 |
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基础医学、医学技术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30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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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BW24-81 |
门诊部(服务中心)导诊员 |
10 |
护理学类、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卫生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医学类院校毕业)、市场营销、市场营销管理、市场营销学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35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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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BW24-82 |
旗山院区临床营养科营养师 |
1 |
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营养与检测、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30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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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BW24-83 |
消毒供应中心消毒员(工勤岗位) |
2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40岁以下(1983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
该岗位消毒手术器械重量大,限男性报名 |
26 |
BW24-84 |
供应室工人(工勤岗位) |
2 |
不限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45岁以下(197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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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BW24-85 |
省心脏医学中心心内科CCU工人(工勤岗位) |
2 |
不限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50岁以下(1973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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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BW24-86 |
消化内镜室消化内镜洗消人员(工勤岗位) |
1 |
不限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40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1日
BW24-59至BW24-82岗位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我院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220.250.38.227:9900/ors/outer/examinee/login.htm)。
报考人员请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材料应清晰可辨(按扫描件模式)。
BW24-83至BW24-86工勤岗位报名人员请填写在线文档并上传相关信息报名:https://f.wps.cn/g/lqy3iEGk/。正确提交视为报名成功。
经住培合格的临床医师,按照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已是本部或分院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未注明工作院区的岗位由用人科室统筹调配。
本次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三、考试、考核方式
BW24-59至BW24-66岗位视报名人数确定考核方式为直接面试或笔试+面试考核方式;
BW24-67至BW24-82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方式;
BW24-83至BW24-86工勤人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
需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仅需面试考核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具体考试、考核信息将在报名截止后1个月内在我院网站公告(http://www.fjxiehe.com/),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及时关注。
四、聘用待遇
拟聘人选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享受医院规定的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五、体检
行政、专技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工勤人员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新权路29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人事处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6218315、0591-83325049
院人事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