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来安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确定以下3人为递补人选(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办理体检确认手续
请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于10月21日下午14:30-16:00到新安镇人民政府一楼民政科办公室填写体检表格、领取体检通知书。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地点和具体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每人350元由考生自理,体检时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
(四)体检须知
1.体检考生体检当天务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体检通知书,以核对身份。
2.体检考生务必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凡是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未能参加现场点名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考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过程实行封闭管理,体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务必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如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即取消其体检资格。
5.体检时将有领队分组引导,考生要听从体检领队安排,不要串组走失,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6.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饮食要清淡,避免剧烈运动等;因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因违反体检规定的有关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注意事项
1.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由于体检表格必须本人填写、签字,所以《体检通知书》需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3.领取通知书后请仔细阅读《体检通知书》内容。
二、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从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来安先锋网向社会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550-5619059(新安镇人民政府民政科)
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2024年度来安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 |||||
序号 |
报考岗位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考试最终成绩 |
1 |
2023001 |
2023003002 |
68.6 |
75.6 |
72.10 |
2 |
2023003 |
2023012009 |
66.6 |
78.8 |
72.70 |
3 |
2023003 |
2023014009 |
66.9 |
77.4 |
7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