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进行考察、体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和体检范围
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2024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公告》(http://www.zhucheng.gov.cn/ZCSXXGK/SWJJ/202409/t20240923_6380626.htm)。
其中,准考证号为2024111630、2024114703的2位考生放弃考察和体检资格。根据《简章》规定,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准考证号为2024110113、2024112025的2位考生递补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二、有关事宜及要求
根据《简章》规定,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请于10月17日17:00之前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2),进入“2024年诸城卫健公开招聘考察体检群”,进群后请实名,并将群昵称改为“姓名+招聘单位+岗位+联系电话”,在群内确认参加考察和体检。放弃考察和体检资格的,请将放弃声明(手写签名并加按手印)PDF扫描件务必于10月18日17:00之前发送至诸城市卫生健康局人事人才科邮箱(zcswjjzzrsk@wf.shandong.cn),并致电0536-6051553告知。
2.考生确认参加考察和体检后,落实好个人档案存放地点,并告知诸城市卫生健康局。诸城市外人员个人人事档案需通过“机要通信”途径寄达。个人档案调档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15日(机要文件交寄单日期戳),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工作。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自动放弃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个人联系方式变化的,须及时与诸城市卫生健康局人事人才科联系。
4.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体检
(一)报到时间
2024年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6:00前。
(二)报到地点
诸城市卫生健康局(诸城市密州东路81号)办公楼前。
(三)有关要求
1.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招聘单位将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招聘单位将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加盖诸城市卫生健康局人事人才科印章和同意字样印章),按时到上述指定地点报到。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见附件1)。
4.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不准单独行动,不允许家长等其他人员陪同。
5.体检费用自理(420元左右),自备现金,若有需进一步检查的项目,费用由体检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6.体检时不能携带各类通讯工具,携带者请交工作人员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7.体检人员应遵守体检医疗机构相关规定,服从指挥和管理,若违反相关规定对体检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考察
(一)考察时间
10月22日-10月29日。
(二)考察内容和方法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以及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学校、社区或单位情况介绍、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采取委托相关部门协助等其他形式。
(三)需提交材料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考察组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毕业生(含辞职后未再就业的、人事代理的)须提交户口所在地所在社区出具的鉴定材料以及档案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鉴定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
2.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无违法、违纪等证明材料;
3.撰写个人总结,并如实填写《诸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察表》或《诸城市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聘用考察表》(需正反双面打印);
4.个人征信报告(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5.报考时所用学历、学位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注:公安部门需人社部门出具证明的,请和诸城市卫生健康局人事人才科联系。
(四)其他
1.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2.考察材料务必于2024年10月29日前交于考察组;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或档案寄出材料、单据),最晚于2024年11月15日17:00前报送至诸城市卫生健康局人事人才科(诸城市密州东路81号)。凡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务必确保各项材料准备齐全、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聘用工作。
4.如因特殊情况放弃考察资格人员,请及时联系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个人诚信。
未尽事宜,以《简章》为准。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诸城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6-605155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
1.体检须知
2.群二维码名片
3.考察表.rar
诸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1:
体检须知
为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请参检人员带齐身份证和准考证,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日晚不要吃太油腻的食物,避免食用血制品和饮用酒类,避免食用牛奶、豆制品、咖啡、红茶及高糖的食品,晚10点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必须空腹8小时以上,请不要吃早餐和喝水。
4.体检当日早晨请避免剧烈运动。
5.女性受检者如在月经期,请在血、尿抽样处告知工作人员;怀孕者,需向市卫健局提供由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由市卫健局告知体检单位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结果。
7.体检费用420元/人,由个人承担,自备现金进行缴费。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需考生本人承担。
9.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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