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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关于招聘食堂员工拟录用人员的公示

来源: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10-17 15:32:32

根据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面试、体检等程序,拟录用欧芝莹、江双双同志到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任职要求

拟录用人选

综合成绩排名

性别

籍贯

年龄

学历

毕业院校

专业

备注

1

总务处

食堂工作人员

(1)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内,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内。

(2)会简单的电脑操作。

(3)有仓库管理和档案管理类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欧芝莹

1

广西贵港

25

大专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报关与国际货运

江双双

2

四川绵阳

33

高中

绵阳普明中学

/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绵阳中学实验学校总务处反映。

联系咨询:绵中实验咨询热线15008194158(严老师)、邮箱:931133451@.qq.com。

监督投诉:人才集团纪检监察室热线0816-8732917、绵中实验纪检办热线18780543266,人才集团纪检监察室邮箱jw@mykjcrcjt.cn,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47110、“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绵阳中学实验学校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