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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波县2024年特聘农技员招募公告

来源:雷波县人民政府     2024-10-17 16:58:51

为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新途径,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305号)、《雷波县农业农村局 雷波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雷波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雷农发〔2024〕11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面向全县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农技员选聘条件

(一)招募数量、岗位。2024年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7名。其中,种植业4名(粮油1名、脐橙1名、茶叶1名、桃树,梨树,猕猴桃等小水果1名),养殖业3名(肉牛2名、动物防疫专员1名)。

(二)招募对象

1、农业乡土专家;

2、农业种养能手;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4、特聘农技员全县招聘,特聘农技员原则上应常驻雷波县境内,住址以方便服务及时到位为原则。

(三)招募条件

1、原则上年龄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凭,根据能力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的要求。

2、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

6.1现役军人;

6.2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6.3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6.4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6.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6.6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6.7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二、特聘农技员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者个人向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科教站提出个人申请,填写《雷波县2024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申报表》。

2、技能考评:由雷波县2024年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专家组组成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能力考评,分为技能测试和特聘指导模拟。

3、研究公示:经技能考评确定初步人选报县农业农村局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5、签订服务协议:确定人选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服务协议中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区域、服务效果等。颁发特聘证书,期限1年。

三、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特聘农技员要按照服务协议规定,履行职责。一是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服务区域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三是开展入户指导、技术培训,为种养殖大户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难题。四是发展壮大雷波农业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全年进村入户指导达100天以上。具体细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区域、服务效果等,将在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中体现。

四、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

特聘农技员服务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每名特聘农技员岗位补助标准为5万元/年,采取基础待遇+绩效待遇方式进行补助。补助费用从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中列支。

特聘计划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制定《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特聘农技员招募、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生产发展实际问题、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情况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五、报名时限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农业职称类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上交申请书,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址:雷波县农业科教站(新街114号4楼)

联系人:叶晋 15760233447

雷波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雷波县2024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招募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