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经各单位推荐、省教育厅审定,现将第八届省督学拟聘人选名单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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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