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16号)文件精神,经签订协议、院校培训、考核和体检等有关程序,确定张世明同志为东兴市2024年地方公费师范生第二批拟聘用人员,现对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10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东兴市教育局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3日
送达(邮寄)地址:东兴市兴东路201号(东兴市教育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38100
联系电话:0770-7681247
附件:东兴市2024年地方公费师范生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共1人)
东兴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东兴市2024年地方公费师范生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共1人).xls